为确保我市市级党政机构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提前谋划,制定多项措施,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切实做好党政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资产随党政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一、提前起草了《关于做好我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作为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工作指导性文件,一是明确了分类做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规定了部分资产、整体资产、跨地资产清查移交办法;二是明确了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办公用房、土地、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调剂程序;三是明确了严格落实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规定了资产清查范围及基准日、完工日程、移交纪律等。
二、创新性制定了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承诺函,要求单位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对本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做出承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制定了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表,明确了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报表及填报方法。
四、严格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中盘盈盘亏资产清查方法,要求单位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资产必须做出专门情况说明。
五、成立了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工作组,全力配合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督促制定市直党政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移交工作,切实做好党政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
资产科
2019/1/3